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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将建立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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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杭州6月6日消息(记者陈瑜艳)记者6日从浙江省*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浙江省将建立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保障制度,从方便慢性病诊疗、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和药物配送服务等方面进行改革,惠及全省万名城乡居民慢性病患者。

受人口老龄化、环境因素、生活方式等影响,慢性病患病和死亡人数不断增多,群众罹患慢性病问题日益突出。据统计,我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导致的死亡占总死亡的85%左右,导致的疾病费用负担超过疾病总负担的70%。浙江省成人心脑血管病患者超过万人,每年因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约10万人。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局长杨烨在会上介绍,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的排查,发现城乡居民门诊保障是浙江省全民医保体系建设的主要痛点和堵点。各设区市纳入门诊保障的慢性病病种范围不统一、居民医保门诊报销待遇总体偏低、城乡居民购药不方便等是主要问题。对此,浙江省将建立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保障制度。

确定病种范围,12个省定慢性病病种统一执行

结合浙江省慢性病疾病谱,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我们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对全省11个设区市常见慢性病病种摸底排查,采取“12+”模式,兼顾全省统一性和各市特殊性,确定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其中,12个省定慢性病病种是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冠心病、支气管哮喘、慢性肾脏病、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肝病、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阿尔茨海默病、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这12个省定慢性病病种必须全省统一执行。各市可在此基础上,结合当地需求,自行增补若干常见慢性病种,并报省里备案。

确定省定慢性病用药范围,实行全省统一

浙江省省定慢性病病种用药范围也将实行全省统一,只要在浙江省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药品都在支付范围。目前,在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上挂网交易的12种慢性病医保商品名药品有种,其中高血压药品种,糖尿病药品种。这些药品主要供应各级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能够较好保障浙江省慢性病患者临床治疗需求。

优化配药管理,放宽慢性病门诊配药时限

根据*策调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凭定点医疗机构外配处医院平台电子处方到当地指定定点零售连锁药店购药。省内医保定点的零售连锁药店,统一纳入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服务指定药店范围;同时,放宽慢性病门诊配药时限。根据病情需要,可将慢性病一次处方医保用药量从4周延长到12周;考虑到目前尚有部分市县三级医疗机构慢性病门诊城乡居民不能报销,浙江省将慢性病门诊治疗扩大到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指定药店购买相关慢性病药品必须为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范围内医保药品,执行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统一确定的医保支付标准;另外,浙江推进慢性病门诊保障制度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结合,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急慢分治”。

 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保障待遇,基层门诊慢病医疗报销比例不低于60%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局长杨烨表示,将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保障待遇,合理设置门诊起付线、报销比例和封顶线,确保城乡居民获得感、医保基金可持续。

根据*策调整,在保证基金可承受前提下,适当提高基层门诊报销比例,基层门诊慢病医疗报销比例不低于60%,其中,肺结核门诊报销比例不低于70%。基层设置起付线的,原则上不高于元,实行按年累计计算(医院和药店)。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城乡居民医保慢病门诊待遇水平,由各设区市结合基金承受能力确定。

由于浙江省已全面推开异地联网结算,这次*策调整拟明确城乡居民长期异地居住人员慢性病可在居住地指定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同时,通过异地联网结算平台,加强长期异地居住人员门诊费用监管。

另外,指定药店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保障待遇可参照二级医疗机构执行。

完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机制,增加药品配送服务

此次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保障制度一大亮点是完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机制,方便中老年慢性病患者就近购药配药。按照“保覆盖、保供应、保配送”的要求,通过公开谈判,选择若干家全省性医药连锁药店集团作为第三方配送服务方。

要求每家集团在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个门店;要求每家集团在省药械采购平台慢性病药品范围内梳理出能提供覆盖12种慢性病的常用药品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确保能提供清单范围内医保慢性病药品所有药品;原则上,各家集团每半年结合患者需求,对慢性病常用药品清单进行动态调整。要求每家集团在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个门店能提供药品配送上门服务,允许药店按照市场规则,适当收取配送服务费。各统筹区对提供配送服务的门店开展患者满意度、送药时效性、配送安全、配送员资质等方面监管。

在今天的发布会后,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和浙江英特、华东医药(阿里健康)、国药控股、浙江上药、浙江医药工业、九洲大药房签订了框架合作协议。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局长杨烨说,通过建立健全浙江省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保障制度,预计每年全省将新增医保基金支出10亿元,*策将及全省万名城乡居民慢性病患者。慢性病患者的经济负担也将大幅下降,以杭州市1名高血压患者为例,全年高血压用药费用约1万元,新*策实施后,年报销达到元,个人负担元左右。同时,群众配药更加便捷,全省将有家定点零售药店作为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指定服务药店,其中多家药店将提供慢性病药品配送服务。

据了解,目前,浙江省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已设立了年医保民生实事专栏,向社会公布了指导意见和*策解读,以及慢性病药品范围、6家集团“三保”服务常见药品清单和配送门店清单,方便患者查询。下一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将组织各市、县(市、区)抓紧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医院药店信息系统改造,实现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患者药店刷卡结算,并全面建立和运行慢性病药品第三方配送服务,减少群众跑腿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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