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白癜风医院 http://m.39.net/pf/a_4324214.html*策依据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日照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日人社发〔〕22号);《关于职工门诊特殊疾病鉴定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日人社字〔〕号)。
服务对象
本区行*区域内的享受我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
申报病种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原门诊慢性病,简称门诊特病)分为即时申请办理(15种)和集中申报办理(32种)两种申报形式。
(一)即时申请办理病种(15种):恶性肿瘤,尿*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肝及神经系统并发症者),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化疗,脑出血,脑梗死,心、脑、大动脉血管支架植入后抗栓治疗,精神病(出院后治疗)、结核病(药物治疗6个月以上)、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原发性骨髓纤维化症,银屑病(年门诊治疗费超特殊疾病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的),艾滋病;
(二)集中申报办理病种(32种):高血压病Ⅲ期(有心、脑、肾、血管并发症者),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心肌梗塞),蛛网膜下腔出血,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Ⅲ级以上),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支气管哮喘,肺间质纤维化,肝硬化失代偿期,克罗恩病,慢性病*性肝炎,溃疡性结肠炎,慢性肾功能不全,肾病综合征,慢性肾小球肾炎,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真性红细胞增多症,血友病,Ⅰ型Ⅱ型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者),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恶性甲亢或伴有心脏功能异常者),痛风,类风湿关节炎(出现关节畸形并功能障碍者),系统性硬化病,贝赫切特病(白塞病),强直性脊柱炎,多发性肌炎和皮肤炎,多发性硬化,帕金森病,重症肌无力,癫痫,股骨头坏死。
提供材料
(一)申请人近两年与申请病种有关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含住院期间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单、加盖医疗机构病历复印专用章);
(二)与申请病种有关的区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区级以上公立专科医疗机构)诊断证明;
(三)《日照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申请表》;
(四)申请人1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1份。
办理流程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患者,到区人社局医保处领取(也可在市人社局网站下载)并填写《日照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申请表》(须加盖所在单位的公章);
(二)申请人备齐上述申报材料后,在正常工作日交至镇(街道)人社所或区人社局医保处初审,符合要求的,申请人按要求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鉴定;
(三)区人社局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门诊特病申请人进行鉴定,并建立鉴定档案,合格的统一制发《居民医保门诊特病证》。门诊特殊疾病申请人若不参加鉴定,当年度视为自动放弃。根据《日照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鉴定管理办法》规定,承办特殊疾病鉴定体检的医疗机构,按照物价部门有关规定对参加鉴定的参保人员收取相关诊疗检查检验等费用;
(四)门诊特病定点医疗机构变更。申请人自愿选择我市一家镇(街道)卫生院或一家使用动态库信息管理系统的医疗机构作为定点,当年内不得变更。如需变更,在每年的12月5日至25日期间,登录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按要求自行填制本人变更信息,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变更。
办理时限
1、即时申请办理病种材料在正常工作时间随时受理;
2、集中申报办理病种每年的4月20-30日和10月10-20日集中报送申报材料。
自鉴定合格之日起,一周之内办理完结。
业务受理
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区社会医疗保险事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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