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查处一起 食盐乱涨价事件
3月17日下午,市物价局执法监督工作人员在燕子山菜市场附近查处了一家副食品店违规销售食盐的行为,商家被责令退货,价格执法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批评和告诫。
当日下午,一家拉面馆店主通过物价局举报电话 12358 向市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反映,因为开店需要,其上午在燕子山菜场附近一家名叫 小张 的副食品店内以3元钱每包的价格购得一箱食用盐(注:50包)。事后,拉面馆店主接到市物价局和盐务局联合发布的紧急通告。获知此信息后,该店主立即拨打物价局举报电话向物价部门举报。市价格监督检查部门接到举报线索后,立即赶到燕子山菜场小张副食品店进行调查。经调查核实,小张副食品店店主确实于当天上午8时许以每包3元的价钱卖出50包食盐。对此行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人员责令副食品店店主退货还钱,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告诫其食用盐是国家专营商品,只能以国家规定的价格对外出售,要依法经营,不能乱涨价,更不能哄抬物价。